首页 > 未分类 > 百度:要承担起媒体的责任

百度:要承担起媒体的责任

央视关于百度虚假广告的报道后,在互联网市场上引起轰动。笔者没有在第一时间做出评论,原因很简单,不想与百度的“枪手们”正面交手,而且枪手们的背后还有笔者在互联网行业中的兄弟朋友。


据说事情发生后,百度通过各种关系找到央视上层,现在看来事情已经平息下去了,否则白岩松怎么可能在央视节目上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,称百度是“有错则改,善莫大焉”。


事实上,李彦宏和他的百度改了错吗?让我们看看目前的情况。


一、竞价系统取消了吗?


二、众多虚假广告都不存在了吗?


三、百度有象各电视台或报纸那样的内部广告审查机制吗?


不知道是否有人敢对上面的问题做出肯定的答复。


其实百度的商业模式并不神奇。在西方报业中,分类广告一度被称为“流动的黄金”,主要的收入来源为:色情、房地产、医药,等等。是不是有些熟悉?笔者向来认为,百度这样的搜索引擎,其实就是抢了原来报纸的分类广告的饭碗。


但是,相应的报业在发布相应广告时,却承担着媒体审查广告的责任。在我国,相应发布机构如果出现虚假广告,工商部门可予以高达相应广告总额的处罚。


从现在看来,由于国家相关法律的滞后,对于象百度这样的互联网企业并没有真正当做媒体,而象百度这样的企业则在象媒体一样挣广告收入的同时,却没有承担起媒体的责任。

分类: 未分类 标签:
  1. 桂林
    2008年12月4日11:50 | #1

    说得不错~

  2. 张家界旅游
    2008年12月8日17:27 | #2

    百度这样做很失职业道德

  3. 新生
    2008年12月10日08:59 | #3

    百度的公关,力量确实很强大。但长久看,一个企业还是要承担社会责任,才能发展壮大。

  1. 本文目前尚无任何 trackbacks 和 pingbacks.